营口被授予全省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1-02-25 01:2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营口被授予全省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加大对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协调力度,突出地域特色,形成各地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异彩纷呈、错位发展的新局面,全力打造环渤海旅游和大东北滨海游的重要集散地和目的地。
营口被授予全省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0年,在营口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旅游系统的共同努力下,营口旅游业异军突起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2010年度全省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中,营口市被授予全省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温泉旅游开发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对于营口这样一个旅游资源不占优势的中等城市,能取得这样的成果来之不易。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打造中国北方最佳温泉城和沈大之间必留地战略目标的设定,得益于全市以重大温泉项目开发为龙头、大力发展温泉旅游产业的举措,得益于我市面向大东北、环渤海的温泉海滨休闲旅游重点集聚区和自驾游重点集散地创建工作的扎实推进,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和旅游人满怀发展创业激情的苦干实干。
成绩只说明过去,2011年乃至整个十二五期间,营口将继续以创新思维谋划全局,以“十二五”规划为中心,充分利用辽宁打造温泉第一大省的大好时机和辽河特大桥通车、哈大客专明年底通车的新优势,全力推动北方最佳温泉城建设,实现特色发展,抢占营口温泉海滨休闲为主导的旅游发展先机;按照“一轴、两核、五区” 总体布局,做强两大旅游核心集聚区的同时,加大对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协调力度,突出地域特色,形成各地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异彩纷呈、错位发展的新局面,全力打造环渤海旅游和大东北滨海游的重要集散地和目的地。
——营口被授予全省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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