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出台八项措施促进营口“夜经济”繁荣
时间:2013-01-06 10:4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营口出台八项措施促进营口“夜经济”繁荣
营口出台八项措施促进营口“夜经济”繁荣
为了聚人气、增财气、让城市迸发活力,根据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日前,市夜经济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八项措施促进营口“夜经济”繁荣。
“夜经济”是指从当日18时至次日凌晨2时所发生的服务业类经济活动,涵盖餐、饮、住、游、购、娱、体、美、学、医等诸多方面,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夜经济是衡量一个城市是否繁华与充满活力的标志,是生财富、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是城市品位与竞争力的体现。
措施之一是全面做好亮化工程。全市的广场、公园、主要商业街、商业集聚区、大中型零售商店、超市、图书馆、博物馆、酒店、歌厅、酒吧、茶楼、咖啡厅、洗浴、美容美发、健身厅等场所都要增设夜间照明设施,提高照明亮度。
二是开展延时服务活动。大中型商场、超市、餐饮、酒吧、茶楼、咖啡厅、洗浴、美容美发、健身厅、图书馆、博物馆的营业时间要在现有基础上延时1时,电影放映时间尽可能延续到午夜2时,KTV、练歌房、舞厅等场所营业到午夜2时,网吧场所营业到午夜0时。
三是研究制定“夜经济”发展规划。着手编制全市“夜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将“夜经济”发展纳入全市整体经济发展轨道中。
四是加强设施建设。对城市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和“夜经济”重点区域、特色街区、城市主商圈,增加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增设自动柜员机和刷卡机具,开展夜晚刷卡消费有奖促销活动。
五是加快培育建设“夜经济”街区。按照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积聚效应明显的原则培育“夜经济”集聚街区。重点培育夜晚购物消费、夜景观摩休闲旅游景观、温泉休闲、特色餐饮等集聚区,在一年左右时间内,每个市(县)区至少形成一个“夜经济”集聚区、一个“夜经济”特色一条街。
六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市(县)区要设立“夜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对“夜经济”载体建设及相关活动进行资金支持。
七是创造“夜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优先保障“夜经济”发展用地,及时调整完善“夜经济”区域公交线路、末班车收车时间,放宽“夜经济”企业登记注册有关条件,加快办理登记注册事项,做好安全保障、车辆停放与疏导工作。“夜经济”集中活动区域周边泊车只纠章、不罚款,做好“夜经济”区域的亮化美化工作。有关部门对“夜经济”经营企业取消不必要的检查和验收。
八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为“夜经济”进行免费系列宣传报道,倡导具有地方特色的夜晚消费活动,提供多种夜晚消费资讯,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夜晚消费,不断推进“夜经济”发展。鲅鱼圈旅游网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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